
每次搬家,都要面对搬家师傅的一堆臭脸。从表情就可以知道,他们有多仇恨我。因为我的那些书和碟,让他们扛着扛着就忍不住骂娘。我知道他们累,也知道那些箱子有多重,所以几次家搬下来,我手上的烟,已由一支支地敬,到了一包包地甩,丝毫不敢怠慢。即便如此,仍未能消除他们将我一枪爆头而后快的念头。
我时常也在扪心自问,自己屯集如此多的书和碟,到底是为了什么。毕竟不是钱,找个银行何以存进去。
早些年,学文青范儿,爱上了电影,看不懂的文艺电影像啃文学名著似的玩命儿死磕,但另一面又斩不断对滚滚红尘的眷念,于是商业大片也是一部不落。这下好,每每冲进碟片店,非要把近期大小电影一网打尽,收入怀中不可。买碟片的老板也不怀好意地跟我友善:哥们儿,沟口健儿的《杨贵妃》看过没,靠,大师级作品,不看可别跟人说你爱看电影,还有安哲罗普洛斯的《雾中风景》,错过了你回头你绝对后悔……现在想来,当时的我,就像一头进城土鳖,被地摊上的小贩忽悠得一愣愣的,摞着山高的碟片儿,傻乐着背回家,堆在碟片架上。每周一次,风雨无阻,雷打不动,此举被朋友们戏称为"手淫",持续了好几年。
书架早已压塌,碟片数以箱计,我已经由电影爱好者,光荣地转型为碟片收藏者。甭管国内的国外的,大牌的菜鸟的,B级的R级的,地上的地下的独立的,四、五千本电影,都相当于一个大型碟片店的储量规模了。
而这些电影中,真正算看过的,不会超过五分之一,认真看过的不超过八分之一。善了个哉的,我这是为什么呢?仅仅是当个打包工和仓库管理员么?
我粗略地给自己算了个时间帐。以5000张碟,平均每张2小时计算,我的电影储量已超过1万小时,而每周花在看碟上的时间约8小时,就目前来看,这些电影已够我看上24年的,都赶上还贷期限了。更悲剧的是,与此同时,我还在每周不断地在更新。
这是一张长长的帐单,我透支自己的未来,造成时间呆帐、坏帐,成了负债累累的家伙。如果不出意外,我有毅力看完这些电影,大概离老年痴呆也不久矣。我几乎敢跟自己打赌,收藏的这些碟,多数连拆封取出晒晒太阳的可能性都没有。我只能给自己打气,这是电影,是艺术,总有一天,会吸收它的。我现在收了,那么我就拥有了它。放在箱子里,随时随地都能调出来读取。
你知道吗,这就是人类的贪婪。你也是人类吧?即便你没有和我一样的收碟,那你一定干过下面这些傻事的其中一部分:
你一定给自己订过成堆的报纸,尽管每叠报纸的内容大同小异,废话假话连篇;你一定不待扬鞭自奋蹄,从书店捧回一摞子书,告诉自己从明天起,门朝大海,春难花开;你的ipod容量一定越来越大,而日复一日,你来回播放的就是那么几首歌;你一定在电脑IE收藏夹里收了长长一溜意外发现的有用网站,寻思某一天会派上用场;你一定在鲜果、抓虾或谷歌阅读器里订阅了无数信息源,每次打开都提示你未读信息超过"1000+";你一定在自己的美味书签里,认真地给每篇收藏 打上星号,写上标签,回头那天你连帐号和密码都忘得一干二净……
在我们目距以内的信息越膨胀,我们的贪婪和欲望也就越膨胀。老祖宗都说"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",现在我们都不用"得来",只要手握这一刀纸就齐活了。这体内体外的简单吸收吐纳,像透了单细胞生物的新陈代谢。每个人都知道如此这般是咋回事儿,只不过我们没还学会了表现,表现得非常深刻、无比智慧。
和菜头把这种习性比作收藏坚果的花栗鼠,为了过冬,忙活了整个秋季,储存了其实无法消费完的口粮。把信息当做了知识,把收藏当做了学习,把阅读当做了思考,把储存当做了掌握。
我靠,一不小心就莫名地深刻起来。话说回来,我还有几箱CD唱片,几百张港台流行,上千张金属摇滚。如果等到某一天,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古典,那就杯具了。
四、冬燕
“你这瘪三下作!”马冬燕在公用的卫生间里,胸罩的扣子还没扣好,雪白的肉球上,一块血红的痕迹有些扎眼。在很长时间里,我坚持认为那是胎记,甚至和刘三喜打赌。直到马冬燕先后爬上我和刘三喜的床之后,我才知道我们都想错了。马冬燕有个癖好,喜欢叫男人用嘴贴紧她的肉球,凶狠地嘬,嘬出血来。
她用梳子柄死命戳我的头,把我戳出卫生间。我盯着肉球看,短短几秒钟,我流下很多汗,裆下的东西也憋得难受,以致于我没有看清楚她的表情是怒是嗔,只是有一点,我不明白,为什么她用卫生间,从来不锁门,哪怕是洗澡。
骂我下作的时候,马冬燕和我还没发生任何关系,唯一的关系在于我和她,都是刘三喜的房客,马冬燕住在我隔壁。她的职业是个保险推销员,大多数时候,她老是滔滔不绝地向人推销这个,推销那个,大多数时候,她推销的东西总会被人拒绝,除非她将自己捆绑销售。往往在一天的清晨,马冬燕精疲力竭地回到家里,我就知道,她又做成了一桩大买卖。
其实这样说马冬燕并不好,她是个好姑娘,我知道。用身体换取粮食,那份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。无数个夜里,我在深夜埋头苦读时,隔壁会传来时断时续无比凄凉的哭声,令我心里犹如刀绞一般。我没有去疼她爱她的资格,所以在平时,我总会把从吉祥村捎过来的蜜枣全都给她吃,蜜枣补血。每次看着她苍白得就像白纸一般的脸,我就心疼得不得了。而每次她从外面带男人回来,我总不自觉地一脸阴沉,跟她说话也是瓮声瓮气的。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,我怀疑自己可能是爱上她了。
2003年的春天,正当我所有的同学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就业出路的时候,我毅然租了个房间,埋头苦读,准备考取浙大法学院的研究生。尽管我没有得到浙大的录取通知书,但却得到了有生以来第一段短暂的爱情。
在一个燥热的夜晚,马冬燕哭着敲开我的门,泪眼蒙胧,问我想不想要她,我不知道怎么回答,沉默的时候,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了我,那一刻我发现她的力气还真大,她告诉我,以前家里的农活都是她来做的。
那天,我窒息了一夜;现在想起那个夜晚,我感觉呼吸还是有些不畅。
在这里,有一点需要说明,我讲的故事的女主角并非马冬燕,而是另有其人。
三、西芹
性恶和欲望犹如杂草一样丛生,在吉祥村,惟独爱情是绝迹的。
吴阿太死的那天,村东头的老妖怪西芹也死了。死了好几天,那天若不是有人去她那儿买纸元宝,谁都不会在意这个孤独而可耻的女人,以及她的生死。
村里所有人都对西芹报以冷漠,但我一直不明白,为什么无论男女,只要想到结婚,都会去求她,请她保媒。吉祥村有个很奇怪的现象,谁家女子分娩,这里娃一落地,那里消息就报到西芹手里。我不知道也看不出西芹的年纪,因为活得够长,西芹掌握着村里绝大多数人的生辰八字,比她更长命的人除外。
其实西芹所做的,准确的不能叫保媒,而是测因缘。我说吉祥村里看不到爱情,是因为,甭管男女双方是否相识,是否心存好感,是否结怨,甚至是否年龄相仿,只要西芹测出来,你和她的八字相配,女方就像宿命一样,就是那个男人的女人。西芹的功能其实与月老相仿,而在我看来,西芹是个极其恐怖的人。月老为男女牵红线,让他们相互爱慕,结出的是爱情;西芹所做的,决不是这样,她手上的那些签符道具,简直就是拿幸福开刀的刑具,把人活生生地缝在一起,最终结出全是苦果毒药。男人娶了女人,女人嫁给男人,之后的漫长时光里,除了交配繁殖,维系一家的,没有任何感情、责任,只有西芹嘴里念出的宿命。
那时,我不知道吉祥村的这一习俗是怎么风起的;在骨子里,我恐惧西芹,更恐惧这个连鬼都从不敲门的村落。
话说回来,为什么我会叫西芹为“老怪物”?并非我作恶,自打记事起,村里的大人小孩在背后都是这样喊她的。而在我记忆中,她常年穿着那件红花棉袄,从来不洗不换,已经没法再油腻了,看上去,那厚厚棉絮,揩一下,就能揩下一手油下来。除了解字配婚,更多的时间里,西芹就是在屋子门口折纸元宝,口中念念有词,九十九个捆一刀,首尾掐上红纸。好像这女人干的都是村里垄断性的活,谁家死人了,要烧纸的,只能到西芹那里去买。
生死因缘,竟都到老怪物这里集合。
而尽管整个村子都与其有这样的关系,可看得出来,谁都厌恶这个老女人。以致于我经常做同一个梦,在梦里,西芹就是阎王派来控制村子的小鬼;人们逃不了避不开,只能敬而远之。其实关于西芹的种种疑惑,直到我离开吉祥村,也没能全部弄明白,只能说,吉祥村到处都是迷,令人恐惧的迷。
我和老怪物西芹打过一次照面。
那时,我是少年。有天被几家孩子抛石子选出,去偷西芹家院外晒着的锡箔纸。
当我蹑手蹑脚来到高高的纸堆旁,正准备伸手时,老女人的头突然从纸堆另一侧升起来。我看清她那被岁月沤泡成鬼怪式的脸,差点吓出尿来:额头正中有一道疤,豁开的口子恰好像一只微张的鬼眼,老年斑、脏污充斥在里面,竟诡异地使鬼眼现出灼灼有神的样子,而那真正的双眼,深陷眼窝里,黄得浑浊不堪,全是眼泪和眼屎。满脸皮肤不是因为松垮而褶子密布,更像是被山风吹出来的一道道口子。
“你是不是吴家老二的娃子?”这声音跟从风箱里拉出来的没什么两样,我觉得耳边确实风声鼓鼓。我是多么后悔自己刚刚的提议——去偷锡箔纸是我的提议。余光里,山冈上的那些狗崽子们早没影了,而我连逃跑的步子都迈不开。如果不是大人们把西芹形容得与鬼一般,我还不至于这样,可此时我活见鬼了。
她的手抚摸在我脸颊上,沟沟坎坎的手掌竟一点不糙。那不是她手掌的质感,她满手都是锡箔粉,就跟石墨粉一样,能生硬地制造出细腻感,我已经感觉到她手上的银光,已有一部分转移到了我的脸上,可为什么她的手在颤呢?她的另一只手也在颤,掏进口袋。我竟有些期待,希望口袋里有些宝贝,就算好吃的也成。可那颤抖的手,抽出口袋还是空的。
“没有年糕糖,没有年糕糖。”她似乎很难为情,因为没能给我什么见面礼,左右环视——她确实也没什么可拿出手的。而我的呼吸已经从急促,缓为平静,我有些气恼,不是为了什么礼物,而是眼前这个鬼一样的人根本是个老态龙钟的老废物,起初我还如此惧怕她。
“娃别走啊,阿姆给你测字,看谁家女娃跟你相好……”等她叨咕出这句话,我早已摔开她的手,跑进了乱石岗。我根本不希罕这样的“礼物”,也根本不知道这份“礼物”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。回首之间,我好像看到她额头的那只鬼眼睁了一下。我心想绝对不能看,再看下去,魂魄会被勾走,就会像爹娘说的那样。
现在我知道,当时西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,幸亏没说出口。那时年纪虽小,可我已明显对三少的表姐产生好感,三少的表姐至少比我大十岁,我喜欢她,是因为有次她突然把我拽进怀里,猛亲我的额头。在她胸前,我被肚兜的扣子咯到了脸,有点疼,但那点疼痛无法与那软软暖暖的东西相匹敌,我闻到很香的味道,乳香。
之后,每次再见到三少的表姐,我就很想再钻进她怀里。可这样的事情没再发生,没过多久,她就嫁人了。嫁给一个很老的男人,因为他们八字相配。
说到这里,回忆折返,到了吴阿太的死日。奶奶听说西芹也死了,舒了一口气,叹了两口气:“终于死了,竟然死了”。我不知道奶奶这算是表达的哪门子感情,但随着关于西芹的故事越来越多,越来越具体,我后来了解了一些。剔除一些完全诅咒的内容,我肯定了发生在老怪物西芹身上的两大事实。
一、西芹曾经是吉祥村最美的女人;
二、西芹可能是吉祥村惟一品尝过爱情的女人。
这太传奇了,我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。
二、弟弟有亮
我一直相信有两样东西的脚步,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,一是不饶人岁月,二是隆隆作响的挖掘机。
城市的挖掘机开始染指吉祥村,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,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,老人抱着自家门前的洋槐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骂着自己挨千刀的贼孙子,把祖宗传下来的地买给政府。只有那些光屁股的娃子们却挥舞着手臂,像赶猪一样,乐呵呵跟在挖掘机的大烟囱后面,任凭黑烟把自己的脸熏得跟泥腿子一般黑。
村口那两棵树被铲掉的时候,正值吴阿太过五七,我到老人的灵位前拜了又拜,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回吉祥村。大伯吴新良在我肩膀狠狠一拍,我以为是吴阿太还魂心里一颤。大伯用力地在眼角抹出一滴眼泪,沙哑的喉咙就像门口挖掘机的吞吐还要低沉:我说山河啊,家里就数你有出息,以后多带带你弟弟,让他也到大城市去念书。我说,你都不让有亮念小学,他怎么念大学?有亮是我的弟弟,在附近新化县的煤矿上当帮工,偶尔也和大人一起下井开煤,小时候因为吃不饱,头大身子小,就像重庆渣滓洞里的那个小萝卜头,我很喜欢这个弟弟,但也为他是大伯生的儿子而感到难过。
有次我去矿山找他,这个九岁的孩子身上背着跟他身子一般大的煤筐,背驼得比他爸都厉害,拣着卡车震落在地上的煤块。每当卡车开过,在一片沙尘暴中,五、六个一般大小的孩子犹如一个个土人,蹲在地上。我心疼这个孩子,每次回吉祥村除了给他带些吃的穿的,还要给他捎上厚厚一刀口罩,别让他小小年纪在灰土中早早地患上尘肺。然而令我愤怒的是,当我再到矿上时,有亮还是在漫天尘土中拼命地咳嗽着,把我的眼泪都咳出来了,我冲上去把他拽出矿山,拽到河边,用已被煤矿污染得乌黑的河水,清洗着他黑漆漆的脸,他哭着对我说,哥,我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待下去了,你带我走吧,不然我会死的。九岁的孩子向我提起死亡,更加深了我对吉祥村这个地方的恐惧,我紧紧地搂住他的萝卜头,答应他一定带他去过城里人的生活。
然而,这个承诺我最终兑现,在两年后的一个清晨,有亮和另一个男孩被巨型卡车的轮子碾得血肉模糊,下葬的那一天,我没有去送他,家里人告诉我,在坟头上,他妈烧了很多的口罩给儿子——都是我给有亮用来防尘的,他妈全收起来准备在家里当洗锅碗的抹布使。
多年之后,看着路边捣鼓着垃圾桶那一张张黑漆漆的娃娃脸,我就想上前一把拽过来,帮他们洗脸,然后紧紧将他们搂在怀里。
有亮的死,我完全将其归咎于大伯,我所知道的,有亮一个月35块钱的工钱,全部花在给大伯买烟买酒上还不够,所以我恨大伯和他的老婆。

一、家底
村口有两棵树,一棵被雷劈过,另一棵也被雷劈过。这个句式,跟老鲁家门前枣树的状况雷同,纯属抄袭。
外村不懂内情的人说这是一道鬼门关,就算平地惊雷,也会招惹神灵,惩罚这个村子里的凶人恶人,哪怕这村子起名吉祥村。可村里年岁最大的老人吴阿太说,这两棵树是守护神,世世代代保佑着吉祥村。没有他们,20岁那年,被雷劈死的就不是那头牛,而是自己的丈夫。
记得劈雷的那天,吴阿太的丈夫提拉着被尿浸湿的裤裆,跑回家冲着吴阿太哭,话已说不清楚,满嘴的吐沫鼻涕都飞溅到了吴阿太的脸上。吴阿太等弄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之后,和丈夫抱在一起失声痛哭,仿佛死掉一头牛,比死了自己更严重。
吴阿太的丈夫不是别人,而是我爸爸的爷爷。吴阿太还走得动路,说得了话的时候,总会对人说,俺家的祥福不是地主,是村长使坏,家里只有半亩田和一头牛,怎会是地主老财呢?要知道,当初鬼子进村的时候,汉奸朱天养掏出驳壳枪跟乡亲们说,"皇军要共荣,皇军不抢粮",望着汉奸朱天养满脸堆出的褶子,所有人都乖乖就范,只有爸爸的爷爷,撅起锄头,砸掉汉奸朱天养的两颗大门牙,而自己也被鬼子挑断了一根手筋。我那时就在想,爸爸的爷爷为啥后来不参加八路或新四军,好歹也曾想刘胡兰一样没有低下过高昂的头颅。爸爸告诉我,刘胡兰后来没有参加革命是因为她被鬼子砍了头,而爸爸的爷爷没有参加革命,是因为手筋被挑断了,连枪都握不住,那时新四军负责征兵的干部怕爸爸的爷爷在打仗时,开枪消灭自己人,所以没敢要他。
爸爸的爷爷没能投身革命,最后却被打成反革命,不得不让我哀叹,这就是命运,有成败只在一步之遥,前脚跨过,后脚没跟上,就由英雄成了败类。
多年之后,我在城里念了大学,回到吉祥村,还有人说我是因为爸爸的爷爷曾在屋后地里埋下一坛子的金砖,供我去念了书,满嘴都是酸酸的嫉妒。我知道我自己再不属于吉祥村,从今往后,别人问我是哪里的人,我都说自己是杭州人–我在杭州念的大学。
一直以来,我还不会说杭州话,骂人除外。

【注】:小说《芬妮的园丁名叫托马斯》开头的大致提纲……
托马斯是个丢失快乐的年轻人,当他意识到自己应该把快乐寻找回来时,他走进了心理医生斯汀的诊所。斯汀年纪有些大,托马斯总觉得这个老头,假装善解人意,假 装耐心听自己诉说的烦恼,自以为是地用过来人身份调教自己。所以,托马斯不以为然,只把斯汀当作一个听自己心声的橡皮人。
有这样一个橡皮人很好,托马斯越来越觉得斯汀医生像个巨大的容器,可以容纳别人甚至自己都无法承受的东西,托马斯心里挺爱这个老头的,但表面上不说,很矜持的样子,年轻人都这样,不愿轻易也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丧失快乐能力的托马斯依然不快乐,但他很喜欢与斯汀医生相处,以至于他怀疑斯汀会不会是曾经遗弃自己的父亲,良心发现后重新来找自己,但他 更愿意相信,这可能是上帝捎给他的礼物–一个四五十岁的老男人,当自己的心理医生。有时候,托马斯离开诊所时,会感到小小的失落,有时候 , 托马斯甚至会故意找些理由去见斯汀医生。说来也很奇怪,斯汀医生无论有多忙多累,都会静静地面对着托马斯,为他开导心灵。无意间,斯汀医生曾对托马斯说, "在我眼中,你就是我的孩子,我有责任治好你的孩子病"。虽然不太明白这话的含义,但托马斯欣然地接受了,他觉得这可能是人们嘴里常说的那种无缘无故的爱;或者说,斯汀医生身上可能有着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,难道他没有孩子,或者他的孩子已经……托马斯没敢多想,也许答案会在某一天的远处自动亮出来。
有一点很奇怪,有时去心理诊所,斯汀医 生在家里没去上班,托马斯很想去斯汀医生家看看,但每次电话那头,斯汀医生都婉言拒绝了。托马斯很纳闷,终于有一天他按捺不住好奇和关心,决定盯斯汀医生 的梢,跟去他家瞧瞧。啊呀,斯汀医生渐渐变得神秘起来,托马斯脑海里总浮现着科幻惊悚电影里才有的情节。
斯汀医生的家在一座老式的公寓里,灯光 明亮,透过玻璃窗。托马斯挨在那棵老梧桐前,抽了好几支烟儿,他期盼斯汀医生能走到窗前,准确无误地发现楼下树旁的自己,但很遗憾,一个长得像斯汀夫人模 样的女人拉上了窗帘,厚厚的窗布隔住了托马斯的念头。猛吸一口烟,憋在肺里,托马斯用这种方式给自己鼓足勇气。雾气打湿了他的外套表面,他一口气冲上楼梯,来到门前。托马斯觉得莫名其妙的紧张和躁热,感觉自己身上的高温在让衣服上的水分在蒸发,已经冒出水气来。托马斯叩响了门,里面传来了沉稳的脚步声,不用听托马斯就知道,是斯汀医生来开的门。
斯汀医生有些意外,很不自然地冲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笑了笑。但瞬间就平复了,斯汀医生啥也没说,一手拉开门,一手插在裤袋里,头往房间的方向甩了一下,请托马斯进屋。托马斯有些局促,四处打量着房间的各个角落,很安静的装饰布置,正是托马斯想象中的那样。
我要省略过大多数 情节,直接跳到后面……斯汀医生有个女儿,叫芬妮,与托马斯一般年纪,是个自闭症患者,独处在自己世界里,封锁任何人的介入。斯汀作为心理医生,却拿女儿 的病没有丝毫办法。托马斯冥冥中觉得,如果能为芬妮做些事,让她开心,或许自己也就找回了快乐的能力。故事就这样开始了……
前世界冠军走人了,卫冕冠军也回家了。你还喜欢哪支球队?
墨西哥!我想都没想就做出条件反射,正如狗狗盯着骨头要流哈喇子,当时我盯的是……手上没吃完的那筒墨西哥鸡肉卷。
虽然讨厌与人谈论足球,但我并不惧怕,尤其是面对以球迷自居的家伙。他们总是很幼稚,临场应变能力差,当我在众目睽睽之下预言“C罗必定带领巴西夺冠”,此时绝对无人接茬,乐呵呵地配合我分享着冷笑话。
做伪球迷,内心要强大,气场就跟当伪娘一样,时刻保持对真球迷“嗤之以鼻”的心态,不怕遭人白眼,但恐天下不乱。咱不是飘过打酱油的,咱是来起哄凑热闹的。凑热闹是投机行为,不必受熬夜之苦。当高潮来临时,只要你站起身喊得比别人High即可。需要注明一点,并非只有进球才是高潮,罚点球的时候,吃红牌的时候,腿抽筋的时候,摆乌龙的时候,大比分领先或者落后的时候,球员打架球迷闹事的时候,甚至球场遭雷击的时候……所有这些时候,都值得你在第一时间醒过来喊两嗓子。
伪球迷也有世界杯,我们往往比他们接收着更多的信息,分享着更多的快乐。
当我看到开幕式上出现了山寨版大脚印,无人知道我当时多想对你表白,我的心情是多么豪迈。我满怀期盼着接下来的节目是五位歌手上台合唱《南非欢迎你》,其中一个是成龙。
当我怀着爱你在心口难开和恨铁不成钢的复杂心情,先后送走法国和意大利这对不争气的倒霉蛋后,我强迫自己接受这个事实,并告诉自己所爱的并不是他们,而是屎壳郎和绿豆蝇。
当我看到中文的百威广告,中文的哈啤广告,中文的英利广告,以及普天同庆、呜呜祖拉、围巾帽子等等中国元素在球场上大放异彩,我真为中国队,不,是中国生产队,而感到自豪和骄傲;我情不自禁地喊出了“南非世界杯,在这里读懂中国”的豪言。
当我应久违的朋友邀请去酒吧看朝鲜死磕巴西,开场就被郑大世的眼泪征服了,中场期间,朋友瞄准时机提出借钱的要求,我深情地望着他,电光火石间就抽出银行卡,牵着他满大街去找ATM机。那一刻,我的精神与友谊双丰收,人格与脑门齐闪亮。
做一个伪球迷其实是很幸福的事。带着这个“伪”字,我放下包袱,轻装上阵。不必在昨晚死乞白赖地为意大利的打道回府而无心睡眠,更犯不着熬到半夜替荷兰纠结地捏着几把汗,因为贪睡而错过的那些精彩瞬间,只要靠早上体育新闻里,那些重复重复再重复的片段回放,稍作些语言加工,便能得到他人小鸡啄米式的点头赞同。要知道,伪球迷的数量远比球迷多,而球盲的数量比伪球迷更多。
撇开枯燥的战术思想,享受那壮士暮年的忧伤,感动那荡气回肠的剧情。在其中,伪球迷获得的享受是与所有人等质等量的。
话又说回来——
你喜欢哪支球队?
墨西哥!
缘分啊,我也觉得墨西哥有戏!你说淘汰赛碰阿根廷会有戏吗?
如果不慎遇到这种缺心眼的家伙要跟你死磕到底,你必须灵机一动……去趟厕所。
《织毛衣》
演唱:张玮玮
我深深地爱着你
你却爱着一个傻逼
傻逼却不爱你
你比傻逼还傻逼我深深地爱着你
你却爱着一个傻逼
傻逼却不爱你
你比傻逼还傻逼哦
你还给傻逼织毛衣
流氓歌手张玮玮唱的一首温馨情歌《织毛衣》,最近二度升温。据目前态势看,大有取代千古绝句“一 支红杏出墙来”,成为经典百搭,无所不能,很好很强大
网友创造——
·一二三四五六七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衣带渐宽终不悔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我自横刀向天笑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天阶夜色凉如水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红颜未老恩先断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春潮带雨晚来急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苦恨年年压金线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商女不知亡国恨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停车坐爱枫林晚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壮士一去不复还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天生我才必有用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但使龙城飞将在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大海航行靠舵手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给傻逼织毛衣。
·俱往矣,数风流人物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你拍一,我拍一,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·蓦然回首,那人还在给傻逼织毛衣。
·太阳天空照,花儿对我笑,小鸟说早早早,你为什么还给傻逼织毛衣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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